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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书写临床输血申请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9-04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强化血液安全和法律意识,迎接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血液安全督导检查,针对我院个别临床医师在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现将具体内容表述如下,供大家共同学习。
    经治医师应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不得空项,不得简写,“阴性”和“阳性”不能用“-”和“+”代替,急诊病人检查结果未回的要注明急诊,结果填“未回”,也不要空项),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通过血液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保存。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经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后备案,并记入病历。
    凡需做ABO血型鉴定、Rh(D)血型鉴定及不规则抗体筛查的病人,要用专用化验单进行填写,抬头为:“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血型鉴定报告单”。凡交叉配血不合、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的患者必须按照《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抗体筛选检查,但“不规则抗体筛查”一定要有医嘱,这是检查的重点,希望各科医生要严格遵照《规范》要求。
    临床输血一次用血或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需经输血科医师会诊,由科室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批准(急诊用血除外)。急诊用血事后应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输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