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2015年清明节我院放假调休3天,即4月3日(星期五)至4月5日(星期日、清明节)放假调休。4月6日(星期一)开始正常上班。
院综合办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