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内容如下:
根据商丘市医保局《关于规范整合产科、中医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商医保〔2025〕14号)、《关于规范整合综合诊查类和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商医保〔2025〕28号)《关于规范整合眼科类和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商医保〔2026〕7号)三个文件的要求,现将我院市场调节价项目(医院自主定价)公示如下:(见附表)
2026年2月4日